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、自然资源厅(局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局)、医疗保障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自然资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医疗保障局,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: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,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,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,加快缩小教育差距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为实现教育现代化、建成教育强国奠定基础,着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
(二)基本原则
——坚持源头治理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,稳定县中优质生源,吸引优秀人才在县中长期任教,激发县中办学活力,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。
——强化政府责任。坚持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,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,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,着力补齐县中条件短板。
——促进协调发展。统筹谋划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发展,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,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。
——深化教学改革。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,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,提高县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,全面发展素质教育。
(三)主要目标。到2025年,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,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,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,推动全国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%以上。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,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;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,县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;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,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;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,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;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,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。
二、重点任务
(四)深化招生管理改革。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,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,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,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,维护良好教育生态。
(五)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,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,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;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,优化教师资源配置,加强教师培训,保障教师待遇,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。
(六)改善办学薄弱环节。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,全面化解大班额,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;加强学科教室、创新实验室、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;加强学校文化建设,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,创造良好育人环境。
(七)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深化课程教学改革,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,完善选课走班、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,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,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,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。